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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汽車被納入“新汽車三包規定”

2019-3-15 15:01:15??????點擊:

3月1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發布《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墩髑笠庖姼濉?/span>新增電動汽車三包責任規定,未來電動汽車質量問題無需再擔心。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發布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公告

隨著近年來電動汽車井噴式發展,電動汽車產品質量售后問題也不斷涌現。由于電動汽車車身結構、技術原理與傳統內燃機汽車大相徑庭,因此對電動汽車汽車修理、更換、退貨責任細分化是調整《汽車三包規定》工作的重中之重。正因如此,此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在內容中增加了多個電動汽車相關條款。

由于電動汽車與傳統內燃機汽車存在結構差異,電動汽車蓄電池不僅相當于傳統內燃機汽車的燃料箱,同時也扮演著發動機的角色,因此在《征求意見稿》第18條第2款將電動汽車的電動機、蓄電池列為與發動機、變速箱并列的家用汽車主要系統,并納入免費更換總成的規定范圍。且第20條第3款第(二)項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與其主要零件反復發生的質量問題納入退換車條款。

鑒于所有類型的蓄電池均或多或少存在電池容量與充放電次數成反比的物理特征,在《征求意見稿》第18條第4款要求生產者將動力蓄電池放電容量衰減限值和對應的測試方法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對于消費者關心的電動汽車安全問題,在第20條第2款中表示廠家應在退換車條款中補充了家用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起火的故障。

從《征求意見稿》內容可以看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現有電動汽車存在的問題非常重視,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將通過修改《汽車三包規定》保障電動汽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將無需擔心電動汽車的質量問題。